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编制正式启动

《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编制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人民调解员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编制正式启动。据悉,该地方标准是由深圳市司法局、福田区司法局、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编制,在市、区、街道、行业协会四位一体的合力推动下,推动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管理规范》深圳地方标准的制定将以深圳市社会矛盾纠纷特点、人民调解工作现状以及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导向、社会治理需求、深圳实际进行制定。

  《管理规范》将明确人民调解员的资格认证、执业许可、培训要求、等级评定、收费标准等,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各调解组织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和支持,构建系统性、全面性的人民调解员管理体系,为调解员的评价、培训、工作指导、绩效评估等各个环节提供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据介绍,福田区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圳市司法局选取福田区及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作为《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单位,福田区将充分发挥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优势,联合街道和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编制工作。一是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研究现有的人民调解员管理机制以及面临的问题,为标准的编制提供详实的一线数据和实践经验;二是福田区将在香蜜湖街道试点实施新的管理标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符合标准的设定。

  《管理规范》深圳地方标准已通过标准主管部门立项。该标准的制定将为深圳市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提供依据和标准,填补深圳市人民调解员职业化管理的空白,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法治深圳、平安深圳建设,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05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