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对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中,根据其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救助帮扶措施,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高质效解决被救助人教育、生活、学习、监护等多重难题,为陷入困境的“她”撑起一片晴天。
提前介入,维护“她”权益
对涉及侵害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同步参与对被害人的询问,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心理伤害。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未成年人主动“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到属地政府、派出所、村委走访调查,及时收集国家司法救助所需证据材料,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同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对涉及妇女儿童信访事项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2020年以来提前介入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68件,救助困难妇女、未成年人3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76万元,动员社会慈善组织、爱心人士、企业家捐款人民币34.2万元。
精准帮扶,呵护“她”成长
坚持立足“救当下”更“利长远”,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更加注重救助成效。在林文安检察长的亲自协调下,汇集多方力量,协同区妇联、属地政府、民政、教育等部门,动员社会慈善组织多向发力,开展多元化、综合性救助帮扶。
一是实施教育帮扶,助归校园生活。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沟通联系,协助转学2人,解决入学1人,避免缀学5人。在办理吴某东司法救助案,于开学前夕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有效缓解其2名未成年子女学习、医疗费用的难题。同时,深入学校与老师共商对策,教育、疏导,鼓励未成年救助对象克服困难、树立信心、专心学业。
二是借力社会救助,筹集爱心善款。借助社会力量,拓宽资金来源,形成救助合力。通过救助,已有6人重新就业,4人因救助到位、及时医治而病情好转。动员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筹集了人民币20万元用于改变两名遭受侵害幼女家庭的居住环境;爱心企业家陈泰杰捐赠3万元作为被救助人黄某儿高中三年的学习费用;潮安太和善堂福利会、潮安志愿者联合会、蚂蚁爱心社等慈善机构筹集人民币5万元,用于对被救助人吴某东妻儿的医治。被救助人陈某琼前因脑出血致脑瘫需卧床,生活无法自理,一不留名爱心企业家一次性捐款4万元,作为陈某琼后续康复治疗费用。经医治,陈某琼已能自己下床行走,生活基本能自理,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三是争取专项救助,彰显司法温情。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申请区委政法委给予专项救助3件,发放专项救助金8万元。
四是提供心理疏导,驱散心理阴霾。协调社工组织、区妇联、志愿者协会对心理受到打击的救助对象开展心理疏导8场次。
五是探索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为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协调被救助人属地村委会对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被用于被救助人生活、学习、康复治疗等必要开销。
支持起诉,守护“她”未来
父母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保障其健康成长免遭侵害的义务。针对被救助人法定监护人长期怠于履行监护权问题,在相关部门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诉讼中,支持起诉1件。
多方联动,照护“她”前行
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问题,强化综合履职,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联合潮安区妇联开展“巾帼守‘未’ 检爱‘童’行”女童保护进校园活动。深入到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宣传教育40多场次,提高女童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家长、老师的法律意识,为女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