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顾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3月,顾某在喝酒时结识男子“阿东”。“阿东”称自己有赚钱的方法,只要将银行卡、手机还有身份证提供给他去转账、刷流水就可以获得高额抽成,还能去外地游玩一圈。顾某明知“阿东”可能将银行卡拿去从事电信诈骗等犯罪,但难拒诱惑,遂答应。而后“阿东”带顾某前往湖南长沙,入住宾馆后将顾某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收走用于转账,并拿了1000元给顾某。涉案期间,诏安男子郑某遭网络诈骗的34万余元被转入顾某卡中,郑某发现自己被骗后,马上报警。
案发后,顾某被警方逮捕,带回诏安。据查,顾某的银行卡被用于接收网络诈骗等非法资金100多万元。 (陈钊亭)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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