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法院 > 建个微信群也算开设赌场?

建个微信群也算开设赌场?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微信作为沟通交流的通信软件,其自带的聊天建群及红包、转账支付功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将线下赌场开到线上,利用微信建群、红包支付等方式组织多人群组进行赌博。

  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开设微信群组织赌博的案件,被告人刘某某最终锒铛入狱。

  经审理查明,刘某某通过个人微信号创建了数个微信群,由自己担任管理员,组织二三十人使用手机APP“某某麻将”进行赌博。在微信群内,每名群成员可以按照设定的0.5元至5元人民币等比换算输赢分数进行赌博,并且直接在微信群内进行输赢结算,刘某某则通过收取5元至50元不等的房费获利。从2023年10月建群至案发以来的三个月,其收取房费共计2万余元。后刘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退缴违法所得。

  该院认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聊天群组的方式招揽赌客,依托正规棋牌软件的输赢规则,设定积分换赌资的规则,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并利用聊天群组进行控制管理,与网络赌博中的开设赌场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与契合性,非法获利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综合刘某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赌资。

  本案中被告人借正规棋牌的形式,在微信建立“棋牌室”组织“打麻将”活动,实则以营利为目的,招揽他人在其设立的微信群中进行赌博,其行为不属于亲友之间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也区别于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经营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开设赌场罪。这样通过建群赌博、抽头渔利,最终入狱的案件并不只此一例,有的涉案赌资累计巨大,有的涉案人数众多,但所有犯罪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广大网民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图一时刺激或利益参与任何形式的网上赌博,否则锒铛入狱,悔之晚矣。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119/20241119610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