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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全国统一医疗损害鉴定规则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呼吁,从顶层制度上设计、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医疗损害鉴定标准与评价方法,实现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程序正当性,提升司法裁判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相关规则,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统一本省的医疗损害鉴定出台了不少文件。冯帆坦言,这些文件相互之间缺乏统一备案、审查和协调机制,造成鉴定活动相关程序、标准存在差异性。同时,在确定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主体范围上,各地做法不一。

  冯帆建议,出台全国统一适用的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主体、鉴定主体、组建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文书格式和鉴定费用标准等因素,实现司法鉴定机构和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收费标准、鉴定程序、鉴定专家库、鉴定文书、组织模式五方面的统一。同时,建立损害鉴定数据库,收集、整理不同程度的医疗损害鉴定结果,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进行归纳总结、研判,不断优化鉴定流程,提升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3/07/613_3267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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