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兑现,9月13日5时,铜鼓县人民法院对涉金融、涉民生、长期未结等案件开展中秋节前集中执行行动。 “我现在没钱,你们找我也没用。”“胡某,我们已经查明,你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具有履行能力,你现在若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司法拘留……”当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胡某家中。 胡某与铜鼓某五金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胡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通过提前摸排,了解到胡某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于是劝导其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前积极履行义务,尽可能减小执行对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胡某权衡利弊后,当日支付了1.5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 “我还钱,你们别拘留我,我现在马上联系家人筹钱。”被执行人赖某在看到执行干警后说。 赖某与黄某本是朋友,但赖某向黄某借款9万余元未还。黄某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赖某心中不忿,便多次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赖某仍拒不履行,且多次拒接法官电话,试图规避执行。根据走访调查掌握的线索,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将赖某拘留至法院。在羁押室内,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但赖某态度恶劣,毫无付款意愿,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听到要去拘留所,赖某态度立即转变。4个小时后,赖某凑齐1万元,并称剩余部分会尽快想办法还清。最后,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赖某与申请执行人就还款期限、数额、时间、担保方式等内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悉,此次集中行动该院共查找被执行人16人,拘传6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完毕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9万余元,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了“真金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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